国内科技查新可以加急至 2 个工作日完成,国内外科技查新报告可加急至4个工作日完成。
国内收录引用视检索文章数量可加急至 1-2 个工作日完成;国内外收录引用视检索文章数量可加急至 2-3 个工作日完成。
如遇繁忙时间,加急项目完成时间以通知公告为准。
二、报告需要多长时间完成?
答:国内科技查新报告完成时间为 5 个工作日;国内外科技查新报告完成时间为 8 个工作日。
国内引文分析报告和国外引文分析报告,通常完成日期为 3 个工作日;国外引文分析报告,通常完成日期为 5 个工作日。以上时间的起算点,均从收到可以受理的委托单并付费之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。快递时间以及取件时间,不计算在内。
答:报告的文字校对版本提交的日期,通常是完成日期的当天下午提交。其他经过查新机构确定,有额外约定的,从其约定。
答:当日下午 16 点之前完成验收的报告,我们将在当日安排快递。通常的快递到达时间是 2-4 天,如您对时间有特殊需求,请选择顺丰快递,采用快递费到付或者支付给我方代收的方式。
请注意,报告我单位提交给快递公司后,后续流程我单位无法左右,请根据快递号及时和快递公司联系。
答:科技查新只能解决新颖性的文献,不涉及先进性、创造性以及水平结论和技术评价。因此诸如“创新、率先、首先、首次、首创、领先、打破、创造性、先进、美国 90 年代水平、国内领先”等词汇,既不能写入查新点,也不会在查新结论中体现。
答:查新点填写的基本要求是填写“技术特征”,即每个查新点填写“一个”技术特征或者“一个”由多个不可或缺的技术特征组成的一个技术方案。如有多1个具有单一性的查新点,应逐条列出,每个查新点突出一个技术主题或技术特征,查新点不得超过 3 点。委托人不能将两或两个以上不同主题(即不具备单一性)的课题作为一个项目申请。对于不具有单一性的含有子课题的复杂课题,委托人应进行分案查新,特别的,委托人不愿意分案的情况下,应该与查新机构协商查新费用。查新点的填写要求和示例,详见我单位发布的查新点填写指南。
答: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要求,专利纠纷、公知技术认定、司法诉讼、争议仲裁等司法程序所需要的文件,应该委托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或者知识产权局下属相关机构进行。因此,科技查新报告不得用于上述用途,隐瞒相关用途进行委托,所产生的后果由查新委托人自行承担。
八、查新员会按照委托人提交的参考检索词进行检索吗?
答:委托人应该在自己掌握范围内,尽可能提供。特别的,以下情况必须提供:(1)项目核心技术特征涉及自定义词语的,应提供行业里面通用的同义词、近义词或者相关背景词汇;(2)国内外查新项目,核心技术特征的英文词汇很生僻,或者行业里面有特殊约定的;请注意,委托人提供的参考检索词,查新员可能会进行增补、删减以及其他调整,最终采用的检索词,以查新员实施查新检索所需要的为准。
答:委托单的参考检索词和参考文献部分,是选填部分。
委托人应该在自己掌握范围内,尽可能提供相关信息。其中,参考文献部分只需要提交与项目查新点密切相关的文献即可,而非委托人掌握的全部背景技术文献。
(1)将合作单位作为查新的共同委托人,此方式不需要提交证明文件;
(2)在科学技术要点部分注明合作单位,请注意,采用该种方式,在查新员觉得有必要的情况下,委托人有义务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。在委托人没有声明的情况下,合作方的文献(含期刊、学位论文、专利以及新闻),将会影响委托人项目的新颖性。不采用以上两种方式进行声明,合作单位的文献将会影响到本项目的新颖性判断。特别的,检索完成后,委托人事后声明,造成检索结果文献比例失衡需要补充检索调整文献的,委托人需要缴纳补充检索费用。
十一、项目的技术内容是技术转让/技术许可得来的,需要声明吗?
答:需要声明,请在科学技术要点或者知识产权部分进行声明。
在委托人没有声明,当前数据库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情况下,转让方/许可方的专利,将会影响委托人项目的新颖性。委托人不进行声明,转让方/许可方的专利将会影响到本项目的新颖性判断。特别的,检索完成后,委托人事后声明,造成检索结果文献比例失衡需要补充检索调整文献的,委托人需要缴纳补充检索费用。